重慶日報消息,近日,市農業農村委印發了《重慶市農產品加工業示范園區創建管理辦法(試行)》和《重慶市農產品加工業示范企業創建管理辦法(試行)》,旨在加快培育打造一批重慶市農產品加工業示范企業,推進農產品加工示范園區建設,實現農產品加工業規模化、集約化發展。7月7日,市農業農村委相關負責人在接受重慶日報記者專訪時,對相關政策進行了解讀。
該負責人稱,《辦法》明確了創建示范企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一是規模效益突出。要求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主城都市區達5000萬元以上,渝東北三峽庫區城鎮群和渝東南武陵山區城鎮群達2000萬元以上;農產品加工產品年銷售收入占企業總銷售收入的70%以上;且企業有盈利。二是企業信用良好,未被信用中國(重慶)列入“失信黑名單”。三是企業擁有比較健全的質量管理與質量控制體系和財務核算體系,應通過ISO9001質量體系認證或HACCP等管理認證;食品生產企業主營產品已獲得SC認證;近2年內無重大質量安全和生產安全事故。同時,屬綠色低碳環保企業,其產品在同行業中擁有較強競爭力,能與農戶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帶動農戶增收。
針對示范園區創建,《辦法》則明確要求應具備完善的配套服務,園區投資政策和環境良好,園區自建或依托龍頭企業建有金融服務、檢驗檢測、倉儲物流、技術研發、勞動用工、法律維權、出口代理、信息化管理等服務體系。具有較強的集聚效應,能集中集聚一批農產品加工企業,其中,50億級農產品加工業示范園區要求入駐企業實現年加工流通綜合產值50億元以上;100億級農產品加工業示范園區要求入駐企業實現年加工流通綜合產值100億元以上。
此外,《辦法》還明確指出,創建成功的示范企業(園區)將獲得市農業農村委、區縣農業農村委或農產品加工主管部門在政策、資金、服務、科技研發、市場開拓等方面的優先支持,從而推動我市農產品加工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