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轉讓是指土地使用權人通過買賣或其他合法方式將其土地使用權轉移給他人的行為。已經轉讓的土地無權要回。劃撥的土地經批準可以轉讓。所謂轉讓一般應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農村土地轉讓的流程雙方各需提供哪些材料?
一、轉讓方須報材料
1、原土地證或土地證明材料
2、原土地出讓合同
3、上繳稅務局的土地增值稅證明材料
4、土地評估報告
5、圖件資料
6、土地轉讓專項審計報告
7、營業稅上繳證明材料。
二、受讓方須報材料
1、項目批復原件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明材料等
3、上繳財局契稅證明4、城市規劃部門批準的符合規劃的圖件資料。
三、雙方共同提供的資料
1、土地轉讓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