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積不準、四至不清”是有些時候承包地確權要“妥善解決”的首要問題,面積不準的成因有很多,但問題好理解,就是面積不一樣。但四至不清問題怎么理解卻成了一個事兒,仔細分析發現,對這個問題的不同理解直接會導致不同的做法,自然也會有不同的結果。四至,自然是東、南、西、北四個方向的“至”。那么問題來了:四至不清,其中的“四至”的“至”是什么意思?具體來說,是四至關系不清楚還是四至邊界不清楚?
首先:四至關系不清楚
如果是四至關系不清楚,就需要搞清楚承包地塊的四至關系,再具體一點,這塊地,東、南、西、北四邊都是誰(承包的)?也就是搞清楚一塊承包地的毗鄰權利人或者是地物名稱。
解決四至關系不清,只需要搞清楚地是誰承包的就行了,也就是“指地”,說明這塊地是誰承包的。
其次:四至邊界不清楚
如果是四至邊界不清楚,就需要搞清楚承包地塊的四至邊界,具體來說就是本承包地塊與相鄰承包地塊的邊界在什么地方?
解決四至邊界不清,需要搞清楚兩塊地的分界線在什么位置,也就是要“指界”,說明 界線走向。
怎么跟百姓解釋?
對老百姓而言,一般情況下,四至關系是清楚的,就是說我的地周邊是誰承包的,這個問題很清楚。可能政府管理部門不清楚,因為檔案沒有記載或者記載的內容與現實情況有很大差別,但對老百姓,四至關系是清楚的,這也是中央為什么定調“農村的土地承包關系總體上是穩定的”(注:《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通知》第一句話)的原因。如果土地是誰承包的都不清楚,那就是土地承包關系不穩定大問題了。
同時,四至關系清楚,但邊界在什么地方需要說道說道。四至關系確定但四至邊界不確定的一個典型就是“滾地邊”的問題,張三的東邊是李四承包的,但是張三跟李四之間的邊界因為李四常年滾地邊,一年多占一點兒,現在邊界在哪里存在糾紛。
對老百姓來說,第一關心的還是四至關系,但較起真來關心的就是四至邊界了。
測繪員的工作是解決四至邊界不清楚問題
個人人為,對承包地確權而言,重點是要解決“四至邊界不清”的問題,因為如果是四至關系不清楚,不需要大費周章的進行測量,村干部帶著大家把地指一遍,明確土地是誰承包的,然后登記造冊,更新一下相關資料就可以了。解決四至關系問題不需要測繪人員。
ps:解決面積不準的問題,更不需要測繪人員,因為拉皮尺量出來的面積比航測法圖解法精度都要高。
測繪人員,就是要在老百姓解決“四至邊界”在什么地方的問題后,把邊界的坐標值測出來,給地界一個坐標。因此,這次承包地確權首先要定界,然后要測定界址點的坐標。
所以,老百姓一般接受的是“四至關系”,但是,做為承包經營權調查的作業隊伍,必須要把“四至邊界”搞清楚。四至的內涵實際上包含了“四至關系”和“四至邊界”兩個層面。再次申明,個人理解,僅供參考。
這也是為什么有些人從來不用“調繪”而用“調查指界”的原因。
存在的問題
現在的問題是,很多試點地區采用的作業方式是:把航拍圖拿來,老百姓集中起來,在圖上“指界”(注:本質是“指地”,不是指界)。然后內業人員根據老百姓“指界”的結果矢量化一遍,然后公示,入庫。。。
這樣做存在一個問題,一旦成果質量除了問題,分不清是誰的責任。因為不知道是老百姓圖上“指界”指錯了,還是內業人員矢量化出錯了。按現在的作業模式和工作方式,最終吃虧的還是專業技術公司。一遍一遍的改數據唄,否則,老百姓不認賬,政府不給錢吶。
回到問題本身,假設所有的田埂都歸集體,田塊都以田埂的內邊界為界址線。東、南、西、北的四至怎么填寫?是填毗鄰的權利人呢?還是都寫“田埂”?回到這個問題的本質上,你的東、南、西、北四至是要記載在合同、權證上給老百姓看的,當然寫“四至關系”咯,你都寫成“田埂”,老百姓能方便理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