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宅基地使用證遺失,先要到國土分局辦公室調閱宅基地副本(復印件),然后由戶主申請補辦宅基地,申請書由村委會簽署意見并加蓋村委會公章,同時按照宅基地副本(復印件)畫出宅基地證,攜帶本戶戶口簿,到國土分局辦理宅基地補證手續(xù)。
二、更改宅基地證戶名:
1、首先戶口要是農(nóng)業(yè)戶口,且與父母一起,才可變更。
2、要有父母與子女雙方宅基地變更戶主的協(xié)議書,并有村委會簽字(意見)和蓋章。
3、讓村主任按照原宅基地證圖形畫出新的宅基地證,并標示尺寸和地址。
4、由戶主或村主任帶戶口簿、變更協(xié)議書、新老宅基地證(共2本),前來辦理變更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