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政策《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明確規定,“對于借戶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非經法定征收程序將農民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于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對于不依法依規進行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或登記簿規范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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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買賣最新政策一:所有在建及在售小產權房必須全部停建和停售;
小產權房買賣最新政策二:將以地方為主體組織摸底,對小產權房現狀進行普查;
小產權房買賣最新政策三:責成領導小組研究小產權房問題,拿出相關處理意見和辦法。
小產權房買賣最新政策四:小產權房擁有者只有使用權,不能做貸款,不能轉讓,更不能享受國家大產權房子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