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提出的關于“加快推進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促進鄉村振興”的建議收悉。
一、關于加強高素質農民隊伍建設?
我部高度重視農民教育培訓工作,將此作為推動現代農業發展、實現鄉村振興的基礎性長期性工程加以推進。
一是開展農民教育培訓。2014年開始,我部聯合財政部重點面向種養大戶、家庭農場主、農民合作社骨干、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負責人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和返鄉涉農創業者,以提高生產經營能力和專業技能為目標,開展農業全產業鏈培訓,促進農民創業興業。截至2018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70.9億元支持農民教育培訓工作。
二是健全完善教育培訓體系。基本形成黨委政府主導,農業農村部門牽頭、公益性培訓機構為主體、市場力量和多方資源共同參與的教育培訓體系。不斷強化各級農廣校的主體支撐作用,凝聚農業院校、科研院所、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園區等多種資源,廣泛開展農民教育培訓工作。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高素質農民對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政策、享受創新創業扶持政策,推進高素質農民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兩新”融合、一體化發展。?
下一步,我部將結合代表建議,會同相關部門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進一步支持農民培育工作,構建“專門機構+多方資源+市場主體”的多元化培育體系,培育“愛農業、懂技術、善經營”的高素質農民隊伍,為鄉村振興和現代農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二、關于鼓勵“互聯網+農業”在農業服務上的創新,加快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的有機銜接?
近年來,我部堅持用互聯網思維和信息化技術創新“三農”工作,扎實推進“互聯網+”現代農業行動。
一是加強頂層設計。我部會同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等7部門共同印發了《“互聯網+”現代農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提出了“互聯網+”現代農業行動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2016年8月印發《“十三五”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發展規劃》,為推動信息技術與農業農村全面深度融合做好頂層設計、完善政策體系。
二是推進實施相關工程。舉辦全國“互聯網+”現代農業工作會議暨新農民創業創新大會和全國新農民新技術創業創新博覽會,成立農業信息化標準委員會,實施農業物聯網試驗工程,開展農民手機應用技能培訓,全面實施信息進村入戶工程,形成政府、企業和社會各方力量共同推進的格局。
三是鼓勵建立農業社會化服務綜合平臺。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引導實力較強、服務規模較大的社會化服務主體和網絡運營商建設行業性、區域性、全國性綜合服務平臺,推進服務主體的整合和服務資源的共享利用。宣傳推廣“互聯網+服務”的典型服務模式,推進信息化和服務深度融合,推動服務供給方和需求方信息對接,提高為各類農業經營主體服務的效率。?
三、關于鼓勵涉農企業積極參加農業社會化服務?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著力培育發展各類服務組織。近年來的中央1號文件都對此提出了明確要求。為貫徹落實中央要求,我部會同有關部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扶持社會化服務組織發展。
一是積極培育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2017年,中辦、國辦印發《關于加快構建政策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意見》,從財政稅收、基礎設施建設、金融信貸、保險、市場營銷、人才培養等方面,進一步明確了對包括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在內的各類主體進行扶持的政策措施,引導其健康發展。我部按照主體多元、形式多樣、服務專業、競爭充分的原則,積極培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各類專業服務公司等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總結和推廣一批包括生產托管在內的可復制可推廣的農業社會化服務典型模式,推動服務模式創新,用典型服務模式引領社會化服務發展。
二是大力推廣農業生產托管等農業社會化服務。2014年,中辦、國辦印發《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規定,有條件的地方根據農民意愿,可以統一連片整理耕地,將土地折股量化、確權到戶,經營所得收益按股分配,也可以引導農民以承包地入股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組織,通過自營或委托經營等方式發展農業規模經營。2016年,中辦、國辦印發《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鼓勵采用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種等多種經營方式,探索更多放活土地經營權的有效途徑。2017年,農業部、財政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支持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7〕41號),積極支持村兩委、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發揮作用,通過組織和經營模式創新,組織小農戶實現耕地集中連片,統一開展農業生產托管,統一接受耕種防收等農業生產性服務。
同時,支持家庭農場、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通過“流轉+托管”等方式,廣泛接受農業生產性服務。在2017—2019年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專項中共安排資金110億元,用于支持以農業生產托管為主的農業社會化服務。此外,關于“以村為單位把土地集中起來”整村流轉農民承包地,2019年6月,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印發的《關于做好整村流轉農戶承包地風險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審慎穩妥規范土地流轉,不能盲目推進。
對農村承包地進行整村流轉,涉及的主體多、包含的利益關系十分復雜,是否整村流轉土地,必須尊重農民意愿,把選擇權交給農民,由農民選擇而不是代替農民選擇。堅持依法自愿有償,不能搞強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揮,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民承包土地的權利。要切實把握好土地經營權流轉和集中的度,防止片面地將土地過度集中到少數人手中。
三是加快培育規范化服務市場。為推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切實保護小農戶利益,培育規范化服務市場,以推進服務標準建設為基礎,加快推進標準服務合同、服務質量和服務價格等行業標準體系建設。
加強服務標準建設,鼓勵有關部門、單位和服務組織、行業協會、標準協會研究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服務標準和服務規范。加強服務組織動態監測,支持地方探索建立社會化服務組織名錄庫,推動服務組織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加強服務價格指導,堅持服務價格由市場確定原則,同時加強價格引導和監督。加強服務合同監管,加快制定標準格式合同,規范服務行為,確保服務質量,保障農戶利益。
四是持續給予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的涉農企業稅費優惠、信貸支持。在稅費優惠方面,國家歷來高度重視“三農”發展,出臺了一系列長期稅費優惠政策。對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免征或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對企業從事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此外,近年來國家持續推進減稅降費工作,如,近一年來我國持續下調增值稅稅率,農產品稅率從13%大幅下調至9%,農業深加工產品稅率由17%下調至13%。今年1月,國家出臺了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的普惠性減稅措施,大幅放寬小型微利企業標準并加大所得稅優惠力度;還全面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取消、停征一批不合時宜的政府性基金項目。十八大以來,中央設立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由106項減少至31項,政府性基金由30項減少至21項。
各省(區、市)也對地方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了全面清理,收費項目已減少至平均每省10項左右。采用“互聯網+農業”等方式進行農業社會化服務創新的主體,以及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的涉農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按規定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在農業信貸方面,2015年,財政部會同我部和銀監會聯合印發了《關于財政支持建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的指導意見》(財農〔2015〕121號),將農擔公司的服務對象聚焦于包括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在內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主體,為他們提供精準的金融服務。2017年,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做好全國農業信貸擔保工作的通知》(財農〔2017〕40號),明確提出農資、農機、農技等農業社會化服務屬于信貸擔保支持的服務范圍。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財政部,進一步組織實施好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財政專項,加快培育各類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不斷探索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方式,推進服務標準建設,加強典型宣傳推廣。同時,通過擔保費補助和業務獎補等方式,支持地方加快拓展農業信貸擔保業務規模,著力解決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中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帶動更多金融資源更好服務“三農”,助力農村經濟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