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指出,從2015年起,土地確權工作在全省各縣(市、區)全面推開,到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其中,在2014年完成金川區、臨夏縣、金塔縣3個縣區的基礎上,2015年完成40%的縣(市、區);2016年完成剩余縣(市、區);2017年總結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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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土地確權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在保持現有
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的前提下,查清農村
土地承包關系以及承包地面積、四至和空間位置等情況,依法完善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承包經營權證,健全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建立農村
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頒證信息管理系統,實現
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妥善解決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登記簿不健全等問題,依法賦予
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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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要求,各地不能借機調整或收回農戶承包地,要以現有農村土地承包合同、證書、臺賬為依據,確認承包地權益歸屬。對個別村組群眾要求調地的,要按照
法律政策規定,慎重把握,妥善處理。在尊重農民意愿的前提下,可采取先互換、再確權的方式,解決農戶承包地“細碎化”問題。要嚴格按照相關
法律法規開展農村
土地確權登記頒證。有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的,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解決;沒有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的,采取民主協商、村民議決方式解決;對存在爭議和糾紛的,先依法解決爭議糾紛,再予以確權登記頒證。要按照規范的程序和標準開展確權登記,加強
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成果的保密管理,保護
土地承包權利人的隱私。要實行程序、內容、方法和結果“四公開”,切實保障農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