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改革最新政策: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232個試點縣(市、區)、天津市薊縣等59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分別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關于集體所有的耕地使用權不得抵押的規定。調整在2017年12月31日前試行。
“兩權”抵押貸款改革目的:
1.賦予農民更多權利;
3.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創新;
4.有效盤活農村產權經濟;
5.穩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經驗及模式。
“兩權”抵押貸款農戶自愿申請原則:
流轉土地的經營權抵押需經承包農戶同意,明確貸款對象、貸款用途等業務要點;對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的抵押物處置,受讓人原則上限制在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范圍內。“兩權”抵押貸款由農戶等農業經營主體自愿申請,確保農民群眾成為真正的知情者、參與者和受益者。
“兩權”抵押貸款改革試點保障措施:
1.必須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
2.耕地紅線不突破;
3.農民利益不受損;
4.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
5.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要完善配套制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整體指導和統籌協調、監督管理;
6.要按程序、分步驟審慎穩妥推進,防范各種風險,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
7.結合實際,采取利息補貼、發展政府支持的擔保公司、利用農村土地產權交易平臺提供擔保、設立風險補償基金等方式,建立“兩權”抵押貸款風險緩釋及補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