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特殊用地
①軍事設施用地。專門用于軍事目的的設施用地,包括軍事指揮機關和營房等。
②使領館用地。外國政府及國際組織駐華使領館、辦事處等用地。
③宗教用地。專門用于宗教活動的廟宇、寺院、道觀、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④監教場所用地。監獄、看守所、勞改場、勞教所、戒毒所等用地。
⑤墓葬地。陵園、墓地、殯葬場所及附屬設施用地。
2 ? 殯葬用地
根據國土資源部國土資發[2001]255號《關于印發試行〈土地分類〉的通知》,殯儀館屬于建設用地中特殊用地——墓葬地范疇。根據國土資源部令第9號《劃撥用地目錄》,殯葬設施用地屬國家劃撥用地范疇。作為土地使用證登記用途為殯儀館的用地,按上述文件規定在使用中可享受國家劃撥土地政策。
根據《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8大類城市建設用地指: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內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工業用地、物流倉儲用地、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公用設施用地、綠地與廣場用地。
3 ? 特殊用地審批
一、預審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權限與項目立項的審批機關級別一致。下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初審或審查意見。 ??
市國土資源局依據上報材料,現場勘測后,作出預審意見。對需省級預審的,提出初審意見,報省國土資源廳預審,由省廳作出預審意見。
二、立項
建設項目用地單位持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預審意見,向項目立項審批機關申請立項。 ??
三、規劃調整
對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但符合規劃調整條件的,依照法定程序進行規劃調整。 ??
四、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是唯一代表政府負責組織征地的審查報批和具體實施工作部門。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審查報批和組織實施征用土地。
4 ? 殯葬用地使用年限
對于喪葬事宜,中國人一貫有“入土為安”的傳統觀念,而我國土地資源短缺,用于墓葬的土地就更是少之又少了。因此,許多百姓關心這樣一個問題:那么貴的價格購買一塊墓地,能否永久使用呢?殯葬用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殯葬用地使用年限
墓地雖然不比房子占用的土地面積那么多,但總歸是占用了一定的國家土地。既然是國家土地,那就是國有性質的,到了時限肯定是要收回的。所以設置使用年限是對的,如果不設置使用年限,可能很多國有土地就會被私人占有,想收都收不回來!
墓地使用期限與其土地性質和使用年限有關,一般為50年或70年。有這樣一種說法:購買墓地后墓地的使用年限為20年。其實,這個20年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護墓費以20年為一個繳費周期。
根據民政部的相關規定,購墓者在簽訂墓地使用協議時,一定要確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對護墓費的繳納周期、價格以及各自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對不履行協議的一方,另一方有權根據協議的約定進行處置。
這就意味著花數萬元購買的墓地使用年限僅為20年,那么,對于購買的墓地20年后如何處置呢?
國家相關部門在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該如何處理上的法律空白,使得百姓在墓地到期之后面臨著許多困惑。因此,建議相關部門盡快出臺有關的具體實施方案,使群眾在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能夠尋得切實可行的操作方案來處理相關后續問題。
另外,大力鼓勵合葬也不失為解決這一問題的良好辦法。政府在單個墓穴可容納人數上并沒有硬性的限制條例。事實上,合葬能夠在很大程度上節約用地,也使得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所需的后續費用大大減少。采用新型的樹葬和海葬,也能夠極大地節約用地,避免了傳統土葬在墓地使用期限到期后面臨的后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