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殖放流是恢復水生生物種群和維護水域生態系統平衡的有效手段。我市實施增殖放流已有10年歷史,年增殖放流水生生物5000萬尾左右。今后,將繼續在長江、嘉陵江等主要河流實施大規模長時間的增殖放流。同時,還將充分拓展大中型水庫漁業功能,在富金壩、草街、江口、鯉魚塘、長壽湖等水庫同步開展水庫增殖放流活動,優化水庫水質和生態環境,為市民提供生態、安全的有機水產品。
典型案例:
涪陵區人工增殖型大水面放流模式
一、區域基本情況
涪陵區位于重慶中部,三峽腹地,地處黃金水道長江與烏江交匯處。境內河流屬長江水系,以長江、烏江為主干呈網絡分布,流程10公里以上的有38條,其中長江流程86公里、烏江流程35公里,匯入長江的支流有35條,匯入烏江的支流有10條,流域面積大于100km2的有12條、大于50km2的有19條,區內三峽庫區165米水域面積17.2萬畝,水庫146座,塘庫等主要養殖水面近5萬畝,現有在冊捕撈漁船421艘、輔助漁船101艘。全區水產品總產量2007年為1.2萬噸、2014年達到2.06萬噸。
二、放流與捕撈情況
(一)增殖放流情況
1.放養時間
涪陵區按照市上的統一部署,于2007年開始實施增殖放流。每年放流工作根據魚類的生長規律,大規格魚種一般安排在9~11月份投放、小規格魚種一般安排在5~6月份投放。
2.放流品種
2007~2014年,涪陵區累計向三峽庫區投放了青魚、草魚、鰱魚、鳙魚、鯉魚、鯽魚、團頭魴、黃顙魚、長吻鮠、厚頜魴、巖原鯉、大口鯰、胭脂魚、中華倒刺鲃、翹嘴紅鲌等共計15個品種,其中:鰱魚、鳙魚占61.61%。
3.放流規格
大規格魚種一般為8~12㎝、小規格魚種為3~8㎝。
4.放流數量
2007~2014年,涪陵區累計投放魚種約88450公斤、1883萬尾,其中:大于8㎝的占43.82%,小于8㎝占56.18%。實際放流主要集中2011、2013、2014三個年度,分別放流魚種583萬尾、565萬尾、369萬尾,放流最少的是2007年,16萬尾。放流數量的92%是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8%是由企業或涉漁工程業主組織實施。
5.資金投入
2007~2014年,涪陵區累計完成放流投資約356萬元,其中:中央和市上安排資金220萬元、涉漁生態補償資金約136萬元。放流資金的95%左右用于直接采購魚種。
(二)江河捕撈情況
根據2002、2006、2008三年的抽樣調查,單船年捕魚量呈明顯下降趨勢。以2008年為例:單船(戶)年均捕撈量為247公斤,其中:高檔魚占80%、單價50元/公斤,中低檔魚20%、單價12元/公斤,平均單船(戶)收入10473元。
實施增殖放流以來,漁獲量有所增加的。2013年5月份,我區隨機抽樣調查了不同類型的漁船15艘:當月各船作業時間6~31天、共計390天;網具包括浮網、泡網、沉網、蝦網、大鉤、小鉤等;共捕獲4044.5公斤、收入193325.5元,平均每艘船當月捕獲270公斤、收入12888.4元;按實際作業天數計,單船日捕獲量10.37公斤、單船日收入495.71元。據當地漁民劉家祥介紹,“5月22~24日,前后三天在一個地方,共捕獲20條鰱魚,個體都是2~2.5公斤的,很整齊,推測為前兩年放流的魚種”。2013年之所以有明顯的回捕效益,主要應該是2011年大規模放流的成果。
三、效益分析
通過近8年來的增殖放流實踐,在保護水域生態環境、增殖漁業資源、促進漁民增收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
生態效益方面:放流的主要是重要經濟魚類,進入長江干流及烏江河口水域后,對涪陵長江、烏江水域魚類種群發揮了良好的補充作用,增殖保護了魚類資源,同時,通過放流魚類攝食凈化水體,對保護三峽庫區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經濟效益方面:人工放流具有重要經濟價值的經濟魚類,促進了生態漁業增效和捕撈漁民增收,促進了涪陵水產餐飲業的繁榮與發展,同時對提高水產苗種生產水平、提高水產養殖質量產生了良好的激勵效應。
社會效益方面:通過增殖放流活動的宣傳,使市民的法律意識和環境保護意識得到提高,為水生生物資源養護事業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四、主要措施
1.放流品種的選擇
依據《三峽水庫生態漁業技術規程》、《重慶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術規范》和各項目任務的具體要求,選擇增殖放流的種類主要遵循六個原則:①三峽庫區本地種;②適宜在庫區水域環境中生長;③有利于保護庫區水生生物多樣性和維護生態平衡;④有利庫區漁業發展、促進漁民增收;⑤不同生態位相互補充;⑥能夠通過人工繁育獲得足量苗種。
2.放流方式的選擇
放流方式主要采用緊靠水邊直接投放的方法進行。在放流江段選擇水底傾斜度小、落差較小、水質較好、流速適中、水交換能力較強的近岸,運輸車可直達江邊,現場抽樣測規格、過稱計數量、直接放流魚種進入庫區。
3.放流水域的選擇
放流地點一般選擇在水流較緩、水質優良、餌料資源豐富、敵害較小、交通便利、放流操作方便的水域,如大型支流水域、庫灣回水區來進行。綜合考慮放流地點的流速、庫灣、放流車隊規模及其相應放流方便與否等因素。
4.放流后的管理
根據《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規定》第十五條之規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增殖放流水域采取劃定禁漁區、確定禁漁期等保護措施,加強增殖資源保護,確保增殖放流效果”。每次增殖放流后,在實施放流地點上下游3km范圍內劃定臨時禁漁區域,確定放流后10天為臨時禁漁期。加強臨時禁漁期間的巡江護魚和宣傳教育工作,引導漁民和社會群眾自覺遵守臨時禁漁規定:①臨時禁漁期間,禁漁區內漁業船舶停止捕撈作業,禁漁區外漁業船舶不得進入該區域從事捕撈活動;②臨時禁漁期間,禁漁區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游釣、板罾、抄網捕魚、撈取魚種等活動。
5.放流效果評價情況
參照《重慶市三峽市庫區天然生態漁場建設規劃》、市政府《關于加快推進三峽庫區天然生態漁場建設的意見》(渝府發〔2010〕85號)等依據測算,涪陵區每年需要投放1700多萬尾,然而此前的8年一共才投放1883萬尾,按三峽水庫165米水位時涪陵庫區水域面積17.2萬畝計,平均每年每畝僅13.7尾,其中大規格6尾、小規格7.7尾。這對于補充魚類生態種群無疑是有一定效果的,要形成經濟產量還有待放流量的增加。調查顯示,2011年投放580多萬尾后,2013年漁民捕撈量有明顯的提高。近兩年也委托西南大學做了一些標志放流,標記回收結果顯示增殖放流效果顯著。
五、上市和營銷
涪陵區漁民捕撈的水產品,主要通過10多個專門從事收魚的漁民收購,再批發進入水產品市場或魚餐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