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不知道嗎,農村集體土地可以在市場上像商品一樣買賣了!
什么是農村集體土地呢?簡單來說,就是鄉(鎮)村建設用地。
鄉(鎮)村建設用地是指鄉(鎮)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村個人投資或集資,進行各項非農業建設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鄉(鎮)村公益事業用地和公共設施用地,以及農村居民住宅用地。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能用于商品房開發。
2007年,中共十七大提出:要“加快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發展各類生產要素市場,完善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環境損害成本的生產要素價格形成機制。”
2008年,十七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明確提出“促進公共資源在城鄉之間均衡配置、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2012年,中共十八大又重申,要“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
2013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武漢部分省市負責人座談會上提出,加快形成全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著力清除市場壁壘,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集體土地入市正是發展要素市場、建立城鄉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土地市場的必要條件,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一項重要任務,是發揮市場在土地資源配置中基礎作用的需要,是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需要。對此,中央用了“加快”二字以顯示問題解決的迫切性。
農村集體土地入市有什么好處?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可以更好保障農民利益,降低開發成本,但獲取這類型土地的難度不比“招拍掛”低,此外政策還在試點的初期,步伐求穩,不求快,且目前可允許入市的農地只能開發產業地產,不允許建成住宅銷售,對承接合作的企業方也有較高要求,目前不會對樓市產生太多影響。業內人士介紹道,由于土地法規滯后于市場需求,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私下”流轉從上世紀90年代起就在全國盛行,目前不少土地所有權仍然屬于村委會、鄉政府,但使用權已經轉讓、出租給了企業,此次大興西紅門鎮被“欽點轉正”,其村民以土地入股、持續獲得分紅*的模式得到官方認可,此外朝陽、通州、平谷等地也已有多個相關的農地合作開發嘗試,亟待“轉正”,以獲得更多法律支持和政策優惠。
農村集體經營用地入市,誰將是較大的受益者?一位長期研究土地規劃與政策的專業人士表示,目前試點針對的主要是存量用地,有些正在使用的用地,只涉及土地權屬轉變問題,對整體土地市場并不會產生明顯影響。但土地產權完善后,土地流轉更活躍,會對行業的資本運作產生一定的激活作用。盡管如此,在不少一線的操盤手和職業經理人看來,改革較大的受益者是土地的所有者。
土地已經成為一種資產,不再是只能在上面種上莊稼來收取利益了,那么作為土地所有者的你,準備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