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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是指用土地的經營權(使用權)抵押給銀行,從銀行貸出一定比例的資金。土地的承包權(農戶的)不變,所有權(村集體)也不變。因此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不會發生“抵押之后地就收不回來”的現象。如今不少地區都展開了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這對農民來說確實是一個好消息,但是抵押也是有條件的,那么2018年起,農村土地經營權可以抵押貸款嗎?怎么貸?能貸多少?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抵押條件、登記流程是什么?
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要合法取得,并擁有具備法律效力的權屬證明材料(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合法合規的農村土地承包或流轉合同;2、土地承包經營權產權關系要清晰,符合“依法、自愿、有償”的土地流轉原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和相關手續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3、具備持續生產能力的果場、林場、養殖場、農業種植基地及其它符合抵押條件的農村土地;4、經營土地沒有改變農業(或漁業、林業)用途。
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或個人。向金融機構申請抵押貸款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備一定生產規模和持續生產能力的種植(養殖)業、設施農業、現代休閑農業及其他符合抵押條件的農村土地經營權;(二)土地承包或流轉程序合法,行為規范;(三)合法取得土地經營權,并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農村土地承包流轉經營權證等證件;(四)依法經營,未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五)抵押土地所在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流出方同意抵押并在貸款無法歸還時進行處置。
1、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應及時到縣級政府指定登記部門進行登記(一般為農村經營管理局)。
2、抵押登記應至少提供以下材料:
(1)抵押登記申請書;
(2)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權屬證明材料(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承包合同、流轉合同等);(3)地上附著物價值情況說明;(4)抵押合同;(5)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權人同意抵押的書面材料;(6)抵押人與抵押權人身份證明要件(包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7)抵押物的評估報告或評估確認書;(8)抵押登記部門要求的其他資料。
一般流程
貸款申請→貸款調查→貸款審查、審批→簽訂抵押借款合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貸款發放→貸后檢查→貸款歸還。
申請貸款人向貸款銀行提供五方面的資料:
一是規范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流轉的,附農戶委托流轉協議;二是地上(含地下)附著物情況說明資料;三是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為法人還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四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同意抵押的意見書;五是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期限不得超過農村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二、因為農業經營風險和波動性比較大,所以貸款期限都比較短。一般來說,各地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期限為1年,原則上不超過3年,5-10年及以上的個別地區也有,但很少。
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金額一般在其所評估(包括地上附著物)認定價值的50%-80%之間,各地規定不同,具體請咨詢當地。
此外,農戶們需要注意,土地承包經營權價值根據抵押當事人提供的有資質的價值評估中介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意見書)進行確認,或按照當地政府有權部門公布的同期轄區內各地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基準價格協商確認。
但是農民用要不要用土地來進行抵押貸款,最好一切以實際需求為主。如果不急缺錢,還是留著吧,畢竟還在試點,諸多機制還不夠完善,農民們還是要從保障資金的利益出發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