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收益權保證貸款,需要政策引導。調控為充分發揮農村土地的財產效用和融資功能,有效破解農民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以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農民專業合作社(擔保公司或其他第三方組織),并由其向涉農銀行機構提供擔保而從銀行獲得貸款的農村土地流轉收益保證貸款模式在各地開始試行。以新野縣為例,截至2015年12月末,新野農信聯社共發放土地流轉收益權保證貸款200萬元,惠及農戶2000多戶。
農村土地流轉收益保證貸款試行,是更有效服務“三農”的一次有益嘗試,有效利用了土地資源價值,為農民融資開辟了新渠道,對推動農民增收、農村發展和農業轉型具有重要意義。然而,調查顯示,由于各地的農村土地流轉收益保證貸款還處在試點試行階段,在推進過程中仍面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和困難:
一是政府確權登記工作有待完善。以新野縣為例,目前該縣僅6個鎮的土地確權工作能夠適應試點工作開展需要,其他鎮的土地確權工作并不完善。同時確權登記成本較高,涉及環節較多,手續繁瑣,影響土地流轉收益保證貸款工作的推廣和實施。
二是土地流轉的中介組織機構不夠健全。目前缺少完整的土地流轉交易市場,無專業的評估機構和評估人員,也沒有相對獨立的評估價值作參照,土地實際價值難以合理確定,加大了土地流轉的難度,制約了涉農銀行機構開展土地流轉收益保證貸款的積極性。
三是風險分擔及補償機制有所欠缺。農民一旦不能按期償還貸款,農民專業合作社(擔保公司或其他第三方組織)受多因素影響也難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去,貸款難以收回。
針對存在的上述問題,筆者認為,亟須政策給力,多措并舉,從以下方面來推進土地流轉收益權保證貸款健康快速發展。
一是完善土地流轉服務平臺與制度體系。加快土地等農村產權的確權工作,明確權屬歸屬;建立權威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價值評估中介機構,合理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價值;依托鄉鎮政府的群眾基礎與管理經驗,建立和完善縣、鄉、村土地流轉市場體系和土地流轉糾紛仲裁機制,推動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二是完善土地流轉收益保證貸款配套政策。建立健全政策保險、政府貼息、基金補償的多重風險保障補償機制。加快組建農業融資擔保機構,鼓勵和支持保險公司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
三是探索推動物權融資公司的建立及市場化運營。初期可由政府成立國有獨資的物權融資公司,農民正常歸還借款后,物權公司與農民達成的土地流轉合同解除。否則,物權融資公司在原承包期內另行發包,所獲款項歸還金融機構貸款。達到一定規模后可考慮引進一些社會資金,并適時進行市場化改革,實現物權融資公司市場化運營。
聚土網專家認為,政府部門是土地流轉收益權保證貸款推行的有力后盾。貸款的試行發放過程中出現比預估要復雜多的情況大有可能,政府作為依托推行相關政策,用法律和條款約束其不可取的行為,挽回不可控損失。宏觀調控市場,確定主要發展方向離不開政府部門的有效監管。